全面贯彻《射阳县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落实“着力优化海水养殖布局,打造近海养殖、水产品精深加工等为一体的渔业新高地”的要求,统筹做好射阳县海上养殖区建设,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需开展射阳县海上开放式养殖区(养殖区、限养区)整体海域使用论证办理项目。受射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托,******有限公司代办相关手续。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射阳县海上开放式养殖区(养殖区、限养区)整体海域使用论证办理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确定本项目服务单位。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射阳县海上开放式养殖区(养殖区、限养区)整体海域使用论证办理项目。
(二)项目地点:射阳县东部沿海海上开放式养殖区及限养区(具体位置详见招标人提供的附图)。
(三)项目规模:整体海域使用论证面积约1.88万公顷,,以及拟办理3宗不动产权证(海域使用权证面积约1187公顷,17800亩)海籍调查及宗海图等资料准备及权证办理服务,由三家不同用海单位分别提出申请。
(三)服务内容:对射阳海上养殖区、限养区进行整体海域使用论证并通过政府主管部门组织的专家组评审;同时办理3宗养殖用海不动产权证(海域使用权证面积约1187公顷,17800亩),包括海籍调查及宗海图等所有资料准备及权证办理服务“一条龙”服务。
(四)招标范围及内容:
投标人按照相关技术规范的要求,在详细了解和勘查项目所在区域海洋资源生态及拟开发利用现状的基础上,科学客观地分析评价项目用海的必要性,项目用海选址、方式、面积、期限的合理性,项目用海与海洋功能区划、规划的符合性,项目用海与利益相关者的协调性以及项目用海的不利影响,提出项目用海的对策和建议,对射阳县海上开放式养殖区、限养区整体海域使用进行论证,并完成《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的编制和评审工作,以及三宗海域使用权证办理“一条龙”服务。
(五)招标控制价(投标最高限价): 65 万元。
注:投标报价中应包含有现场勘察,项目基础信息收集和整理,海洋生态环境监测调查、水文实测和或资料收集、整理及评价工作,开发利用现状调查,海籍调查与宗海图绘制,报告书编制和评审及会务,出具成果文件,专家论证(含专家论证费)以及三宗海域使用权证办理服务费等完成本项目海域使用证办理服务的一切费用,投标人应将该部分费用充分考虑在投标报价之中,但不包含有限人为活动论证(若发生)。
(六)资金来源:自筹。
(七)合同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45日内完成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编制所需相关资料调查收集并完成报告编制。报批过程中负责配合审查、专家答疑、报告修改完善以及最终报批稿的编制等各项工作,提交最终报批稿,取得相关主管部门行政许可决定或批复。
(八)质量等级标准:合格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按照国家海洋局印发的《国家海洋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海域使用论证管理工作的意见》(国海规范〔2016〕10号)及《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海域使用论证材料编制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1号)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开展工作,海域使用论证报告的编制及所使用的调查数据和资料,应根据《海域使用论证技术导则》、《海洋调查规范》等技术要求获取,最终编制成果须经海洋行政审批部门组织专家评审通过,并取得项目用海行政许可决定或批复。
三、参加投标的主要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
2、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全国海域使用论证信用平台公示时间为准,须提供合同复印件、专家评审意见及全国海域使用论证信用平台公示网站截图)至少承担过四项海域使用论证编制业绩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且未被自然资源部门等政府相关部门停业整顿的,被通报批评的。
3、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4、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海洋类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5、投标申请人须保证授权委托人及项目负责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时须提供从2024年6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1个月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授权委托人可为退休返聘人员,退休人员提供在本单位相关证明,格式自拟,但应充分体现退休人员为本单位正式职工)。
注******管理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缴费清单和参保缴费证明查询途径或带有二维码查询的缴费清单。事业单位不需提供上述社保所需资料,但需人社等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该单位及相关人员事业性质证明原件。
6、其他要求:
①被各级政府信用管理部门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包括自然人和单位),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以“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在开标当日查询的公布信息为准;
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名。
8、无法律、法规规定投标受限情形。
四、项目付款办法:
(一)合同签订后,招标人向中标人支付中标价的30%;
(二)向招标人提交最终报批稿,且取得相关主管部门行政许可决定或批复后,招标人向中标人付清应支付的所有服务费用,因招标人原因及不可抗力原因除外;
(三)按以上进度付款,无任何利息补偿。
五、投标保证金
(一)投标保证金数额:1.3万元。
(二)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三)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开标现场现金缴纳(单袋密封)。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标书。
六、资格审查
本项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
七、确定中标候选人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详见招标文件)。
八、公告发布:
8******人民政府网。
8.1.2发布时间:2024年9月14日-2024年 9月23日
8.1.3招标文件出售方式:将①单位介绍信或加盖单位公章的投标申请书(格式自拟,需包括联系人、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地址)②联系人身份证;③投标人的营业执照(以上均可使用彩色扫描件)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发至我公司电子邮箱(******5@qq.com)报名,我公司将本项目招标文件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投标人所留邮箱。
8.1.4招标文件费用:3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在报名截止前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缴纳方式:支付宝(******5@qq.com),请备注项目名称及投标人单位名称。
8.1.5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4年9月14日-2024年 9月23日
8.1.6请报名投标单位及时查看所留电子邮箱,了解有关事宜。
九、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时间: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十、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地址:射阳县射阳港经济区老海堤堆南侧
联系人:施建军
联系电话:******
******有限公司
地 ******银行大楼6楼(吾悦广场西侧)
联系人:王祚莉
联系电话:1******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