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道路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居道路建设项目已经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如皋市磨头镇严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建设资金来自村自筹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如皋市
2.1.2******居道路建设项目,本工程包含原道路拆除、新建18cm厚C30砼道路。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1.3合同估算价:约98.87万元。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3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开工报告为准。
2.1.5 质量要求:合格。
2.2******居道路建设项目,本工程包含原道路拆除、新建18cm厚C30砼道路。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含)以上执业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4投标单位因生产安全事故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且被限制承揽新工程并在限制期内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
3.5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文件要求,投标人某项被核查为不达标的资质,不得参加该资质的招投标、合同备案等经营活动。
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本工程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招标采购。
3.8.1投标人需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提供相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附后)并加盖公章。
3.8.2企业标准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自行填写。本项目标的属于“建筑业”行业。
3.8.3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招标采购的项目,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
3.9******委员会制定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是指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制定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年4月11 日至2025年4月24 日14:00时;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新点电子交易平台;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4月24 日 14:00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如皋市政务服务网(特色专栏-限额以下平台)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如皋市磨头镇严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地 址:如皋市磨头镇严狄村
联 系 人:范从进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 址:如皋市海阳中路海陵大厦北三楼
联 系 人:王女士
电 话:******3390
2025年4 月11 日
******居道路建设项目)(1).pdf